当前位置--城市管理局--单位简介 |
2005年6月,根据阿编发〔2005〕15号文件精神,在原阿城市城管市容监察大队、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、阿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处、阿城市园林工程处、阿城市会宁公园五个事业单位的基础上,结合阿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,组建了阿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,为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,做为阿城市政府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,承担着阿城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任务。
2006年阿城撤市升区,根据哈编字〔2006〕72号文件精神,11月份,阿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阿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,为副处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,党务上由区建设管理系统党委领导,行政上由阿城区政府领导。
2010年5月,根据哈编字〔2010〕17号文件精神,在区委、区政府的关怀下,阿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阿城区城市管理局,成立了中共阿城区城市管理系统党委,由二级局升格为一级局,理顺了管理体制。